宣传贯彻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有关交通系统行业安全的政策规定;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已运营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生产政策;承担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和有关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和市地方海事局有关业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交通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消防)保卫工作。
(八)财务会计科。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投、融资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产权转让、审查报批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内部审计、政府采购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局属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市城市通行费征收管理所有关业务工作。
(九)老干部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和交通系统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纪委(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委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总工程师1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
五、其他事项
(一)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二)关于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市商务局负责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