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就业水平强化企业用工服务的意见
(合政办〔20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就业水平,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充分认识进一步改善用工环境、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有效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对于加快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把优化用工环境放在突出位置,坚持软、硬环境建设同时推进,努力解决结构性技能人才短缺等问题。
2.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各县区政府负责人和市人社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招商局、公安局、卫生局、教育局、房产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编办、经信委、农委等相关部门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提高就业水平强化企业用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
二、解决结构性技能人才短缺问题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我市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以及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快建设一批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特色突出、适应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的技术工人培训基地,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鼓励校企合作,支持技校、职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培训基地。
4.强化技能培训。市财政、人社、科技、农委等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继续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星火培训计划”等,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鼓励各类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和外来劳动力及其他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开展员工岗前培训、在职培训,鼓励企业到劳动力输出地进行对口培训,开展与劳务输出地的“订单式培训”。
5.加强劳务协作。各县区政府、各级人社等部门要继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建立与合肥经济圈及省内外城市和地区之间更加紧密的劳务协作关系和稳定的劳务输入基地,主动为企业与劳务输出基地牵线搭桥,组织企业参加劳务输出地招聘会、推介会,采取多种措施,引进和招聘各类技能人才,解决结构性技能人才短缺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职介机构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职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招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