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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湖北”全民行动计划(2011-2015)的通知


  14、保障饮水安全。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优先解决好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倡将城市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强水厂运营监管,强化农村饮水净化和消毒措施,提高水质合格率。加强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质量检测,建成1000个农村水质监测点,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行动。

  15、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力度,打造“10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 实现城乡居民步行(或乘车)10~15分钟即可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确保广大群众及时方便地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6、建立覆盖城乡的便民健康服务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采取划片包干的方式,组织家庭医生上门提供健康服务。县级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要组织巡回医疗队,定期为农村交通不便和边远地区的群众提供健康检查和常见病、多发病查治服务。

  17、建立居民健康检查制度。在城乡居民均等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对职工开展工作有关疾病的检查。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安排单位职工每2年1次体检。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中小学生每年1次免费体检;对入托儿童每半年进行1次体检。卫生部门负责定期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及早发现和治疗妇女常见病和多发病。

  (五)健康服务普及行动。

  18、开设“健康服务热线”。加强“12320”健康服务热线建设和管理,在现有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扩展健康咨询服务内容。到2012年,各地均能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预约挂号服务。

  19、以医院为中心扩大健康服务。医疗机构对门诊就诊的慢性病、传染病患者应开具“一病两方”,即用药处方和健康教育处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健康服务中心,定期在社区、机关、厂矿、学校等举办健康知识、科学用药、合理用药讲座;开通健康咨询热线电话,为市民提供医疗咨询、门诊和住院预约服务;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专家门诊医师和药剂师或执业药师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每年到社区、乡村开展1~2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六)疾病预防控制行动。

  20、遏制与控制艾滋病和结核病流行。针对艾滋病流行特点,切实加强危险行为干预,实施母婴阻断行动。进一步提高结核病发现率,有针对性地开展规范化诊治,减少耐药,确保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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