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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资打假保春耕实施方案》的通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农机: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质量调查工作,突出对财政资金补贴购置机具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着力清查农机及零配件“三无产品”,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以及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

  水产苗种: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三、重点活动

  (一)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月上旬,在全省组织开展“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二)组织开展“打假保春耕”农资市场检查活动。3月中旬,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对全省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巡查,查清经营证照真伪、农资品种、标识标签、进货渠道、经营规模并登记备案,全面掌握农资市场基本情况。

  (三)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检活动。4月,组织全省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质量抽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布抽检结果,查处违法行为。

  (四)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大案要案查处督办。各地要加强对假冒伪劣农资大要案件的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5月底由省农业厅组成农资打假执法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重点督察案件查处情况。

  (五)启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法定代表人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年活动。指导、帮助、督促企业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科学、安全、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主要措施

  (一)严格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管理。组织力量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健全本地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清理整顿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对生产、经营未经许可农资产品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加大对农资经营门店的监管力度,开展“拉网式”检查,避免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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