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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资打假保春耕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资打假保春耕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1〕1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省农资打假保春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2011年全省农资打假保春耕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

  要按照“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整治和日常执法监督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活动。要严格农资市场准入,加强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引导建立新型农资产销机制,推进诚信经营,促进优质农资有效供应;着力加强农资经营环节和农资使用环节管理,规范农资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提高优质农资产品市场覆盖率;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农资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法律意识。确保2011年我省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农资发案率继续下降,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检查率达到100%,主要农资产品抽检率达到100%,假劣农资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二、监管重点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侵犯品种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等假劣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高毒农药,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肥料,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兽药和疫苗: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无批准文号生产经营、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坚决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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