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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业。

  --加大政府信息化项目外包力度,制订“广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和服务规范”,创新政府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管理模式,推行业务外包和项目代建制,倡导政府部门购买服务、通过服务外包扩大技术和业务外包范围。

  --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建设节约型社会,开展公共事业节能、家庭节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单位水电节能等工作,支持应用示范基地建设。

  (四)培育和扶持信息内容服务业。

  --建设具有东盟以及民族特色的影视娱乐信息库及网络播放平台。鼓励电信运营商、文化、出版、广播影视、教育、旅游等行业采取市场化经营模式,形成跨部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发展数字化产品。支持信息内容产品原创开发,设立专门评估机构,对数字内容产品进行评估、评价、测评以及知识产权、技术产权的交易和保护。

  --鼓励社会力量对政务等公共信息进行增值开发,加快建立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宏观经济、空间地理等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资源数据库,促进金融、法律、信用、科技、贸易等商用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

  --鼓励电信运营商与有关单位合作建设空间地理公共信息数据库,重点发展卫星导航、电子地图、空间地理定位等信息服务,加快开发海量地理信息快速获取、集成管理等关键技术和应用,促进空间地理服务、手机定位与互联网、手持终端、嵌入式软件的紧密结合,推进空间地理信息资源的增值开发和商业化发展。

  --发展股票、基金等网络证券信息服务业务;支持专业搜索引擎和分析工具开发,拓展增值服务业务。

  (五)加快发展网络增值服务。

  --加快发展“三网融合”网络增值服务,结合“三网融合”升级改造,推动“三网融合”相关业务创新。支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电视、手机电视、双向数字电视、高清电视、3D电视、电视支付以及其它基于电信、广电和互联网的娱乐和商务服务等新业务。支持广西广电网络参与开展“三网融合”各项增值业务。

  --支持发展新型网络增值业务,拓展服务范围,为公众提供商业信息、政务公共服务、医疗卫生、金融保险、交通旅游、文化教育、休闲娱乐、数字影院等多样化信息服务,形成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本地互联网品牌企业。

  --发展基于移动网络的信息服务,支持利用3G等移动网络技术,开展短信服务、移动办公、视频应用、手机支付、手机定位服务等移动网络应用。继续深入通信信息服务进农村、进校园、到工厂、入社区、入家庭等特色应用,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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