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九)汽车消费。进一步加大汽车下乡力度,对购买我区生产的汽车,除享受国家补贴外,自治区还将给予一定的补贴。放宽准入条件,加快推进县、乡汽车销售、售后服务和加油站网点建设,方便农村汽车消费。鼓励品牌汽车经销商开展二手车经营和置换业务,支持二手车市场建立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汽车更新流通。
(十)连锁消费。加大对连锁经营的政策支持力度,发挥连锁经营优势,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引导连锁企业向音像、图书、电讯、汽车、家具、租赁、装饰装修、娱乐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行业延伸。2015年,连锁经营总额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5%以上。
(十一)旅游消费。加强市场促销,招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到广西旅游,同时加强行、住、吃、游、购、娱等旅游接待与服务设施建设,拉动综合旅游消费。以推出多样化的旅游产品来拉动旅游消费,尤其是休闲度假、运动康体、养生保健等旅游新业态产品。以办好丰富多彩的节庆品牌来拉动旅游消费,打造100个节庆品牌,重点打造各市的传统地方节庆品牌和各世居民族的特色民族节庆品牌。以打造系列特色品牌商品来增加旅游购物消费,重点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较高档次的传统手工艺品、地方土特产品等。以“城乡互动”和“广西人游广西”等活动来促进旅游消费,扩大旅游消费圈,培育旅游消费市场。
(十二)文体消费。在文化消费方面,扩大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工艺美术、影视制作、出版发行等行业消费,培育壮大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形成品牌,带动消费;推动民俗文化融合,采取政府引导扶持、市场运作发展的模式,发展地域和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群,扩大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力。在体育健身方面,积极发展社区体育健身消费,开展适合老、中、青、少、儿等体育培训和休闲健身活动,努力满足不同人群消费者的多元需求;积极开发体育竞赛和表演市场,重点打造南宁体育赛事表演、柳州水上体育运动、桂林体育健身旅游以及北海、钦州、防城港滨海体育休闲和冬训基地,发展百色山地体育运动,河池、来宾民族体育、休闲养生,崇左中国-东盟体育园区;积极开发梧州、贵港、玉林、贺州、桂林体育用品制造,推出不同品位、不同档次的体育健身商品消费。
(十三)家政服务消费。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五项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将家庭服务业作为社会事业、民生工程资金扶持范围支持重点,鼓励各种资本投资创办家庭服务企业,培育家庭服务市场,加快发展物业管理及社区卫生服务、家政、维修、食品配送等便民利民服务,开辟妇幼保健、老年护理、休闲保健、健康咨询、陪护就医等消费新领域,满足不同家庭消费需求。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家政服务水平和质量。重点抓好南宁、柳州、贵港、钦州平台建设。到2015年,在全区14个市建立家政服务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