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节庆促消费活动。组织和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利用传统假日和当地民俗节庆,每月开展团购日、打折日活动,举办服装节、美食节、汽车展,形成“月月美食节”、“月月汽车展”促销氛围。每年组织5次以上选择10类重点消费品开展集中促销活动,推动餐饮、服装、家装、家电、汽车等消费。
(四)扩大广西品牌消费。实施品牌促消费战略,通过广告宣传、品牌推介、展会展销等方式,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广西知名品牌产品加强市场营销,促进五菱汽车、奥奇丽、两面针、索芙特、新华电池、巴马香猪、灵山荔枝、百色芒果、桂林柑橘、横县茉莉花茶等广西知名品牌产品消费。
(五)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拉动社区消费。把社区服务业纳入城乡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在城市建设和居住小区建设中充分考虑社区商业的规划布局,按规定要求预留商业面积。积极实施“便利消费进社区,便利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加快发展面向居民的早餐店、快餐店、便利超市、便民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社区服务网点,鼓励大型零售企业、超市和现代连锁企业进入社区建设商业网点和家政服务站,拉动社区消费。
四、提升农村消费水平
(六)大力推进工业品下乡。认真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大力推进家电、汽车、摩托车、农机下乡等工作,加强下乡产品质量管理,规范网点经营行为,支持下乡产品网络建设,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从2011年开始,在国家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13%的基础上,自治区将给予财政补贴。力争在家电下乡4年实施时间内,全区实现销售量超1000万台,销售额超200亿元,发放补贴资金超25亿元。
(七)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支持各主产区开展荔枝、龙眼、香蕉、芒果、柑桔、蔬菜等大宗农产品开展应季大型促销活动。组织经销企业到主销区开展我区大宗优势农产品推介会、订货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和打造广西农产品品牌。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建立广西农产品展销平台。加快“农超对接”步伐,支持市场、超市建立农产品产销衔接,促进农产品直接进超市、进社区。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收鲜活农产品路桥通行费用,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八) 增强“万村千乡”农家店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农家店服务范围,增加网络、邮政、电信、医药、体育彩票、废旧品回收等服务项目,实现一店多能,在便民的基础上拉动农村消费增长。到2015年,在全区新建、改造5000个农家店,改扩建10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确保商品配送率达到60%以上,拉动农村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