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符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博物馆给予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建设百家博物馆的重要意义,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加快推进百家博物馆建设。自治区文化厅负责百家博物馆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府密切配合,确保工作措施和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强化指导,主动服务,按规定办理博物馆设立申请、注册登记和建设规划、用地审批、环保评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建设等有关各项手续,将有关博物馆项目纳入本地城镇建设规划,及时帮助有关博物馆解决在创办、建设、开放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监督指导。各级政府要督促博物馆投资主体依照规定办理博物馆设立、场馆建设等有关手续,对申报建设博物馆的项目进行可行性审定,对投资方进行资质和藏品方面的审核,建设项目要提交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凡享受政府土地扶持或财政补助的博物馆,应签订土地使用、经营要求等相关协议。建成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藏品库房面积必须达到建筑面积60%以上,馆内商业活动、每年开放天数和对特殊人群免费开放等须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三)加强业务扶持指导。各类博物馆在行业准入、藏品征集、等级评定、人员培训、职称评定、科研活动、陈列展览,以及人才、学术的交流、合作、奖励、政策信息服务等方面享有国有事业单位性质博物馆的同等待遇。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所属博物馆对其他博物馆业务活动进行帮扶。文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博物馆纳入质量监管体系,通过评估定级和年度检查、考评等方式,指导博物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依法落实博物馆法人财产权和财产处置权。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博物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学研究、陈列展览、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提升展示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博物馆积极参与对外文化交流。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建设百家博物馆的政策措施和重要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支持和参与百家博物馆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