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查处价格欺诈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五区一港两基地价格工作部门:
近期,我国部分省会城市查处了一批零售商业企业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媒体高度关注,成为价格热点问题。近日,有关新闻媒体又报道了我市部分粮油经营者经销袋装米“缺斤少量”现象。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打击价格欺诈活动、营造良好的迎“世园会”价格氛围,根据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和市物价局领导要求,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查处价格欺诈行为专项检查。
一、检查范围
全市各百货超市、农贸市场、粮油经销商店、餐饮、休闲娱乐行业等。
二、检查内容
1、以粮、油、肉、蛋等食品及群众生活必需品为重点,严查“缺斤少两”,变相涨价和价格欺诈行为;
2、以百货超市、综合零售商业企业为重点,严查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低标高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3、加强餐饮、休闲娱乐行业价格行为监管,严查“两套菜单”、低标高结、不履行价格承诺、收费不公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4、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和利用标价的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价格违法行为。
三、检查时间
此次专项检查从2011年2月11日开始,2011年3月30日结束。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价格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破坏了社会信用体系,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价格权益,是破坏和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各区县要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分片包干,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在检查中要及时与工商、质检等部门联系。
(二)周密计划,合理安排。我市举办“世园会”在即,价格诚信是服务“世园会”的基本要求之一,各区县在安排工作时要周密计划,统筹安排,狠抓落实,防止工作流于形式,走了过程,要把工作效益和质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价格政策,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监督。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及时查处群众的投诉举报。对于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乱收费行为,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坚决通过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