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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金融办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1. 本表由各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填报。
  2. 本表统计范围:本市登记注册的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及合伙制企业为统计对象全部汇总填报(本市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在市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有关情况需汇总至法人机构统一填报)。
  3. 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年后2月10日前。
  4. 填列的金额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三)各市辖内融资性担保机构收益情况

  表  号:G3表
  数据单位:万元
  填报单位:                  20  年

序号

项 目

A

B

C

本年累计数(发生额)

公司制

非公司制

合计

1

1. 担保业务收入

 

 

 

2

  其中:融资性担保费收

 

 

 

3

2. 担保业务成本

 

 

 

4

  其中:融资性担保赔偿支出

 

 

 

5

     融资性分担保费支出

 

 

 

6

     营业税金及附加

 

 

 

7

3. 担保业务利润

 

 

 

8

4. 利息净收入(净支出则前加“-”号填列)

 

 

 

9

5. 其他业务利润

 

 

 

10

6. 业务及管理费

 

 

 

11

7. 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则前加“-”号填列)

 

 

 

12

8. 营业利润

 

 

 

13

9. 营业外净收入(净亏损则前加“-”号填列)

 

 

 

14

10.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金额则前加“-”号填列)

 

 

 

15

11. 所得税

 

 

 

16

12. 净利润(净亏损则前加“-”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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