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合安监政法〔2011〕11号)
各处(室)、监察支队、安监局窗口:
《合肥市安监局2011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计划认真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省安全监管局201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编制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效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编制依据
1、《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2、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矿山等企业实际情况。
3、市安监局职责和监管执法力量现状。
三、编制原则
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有效、便与操作和实施;根据现有人员的情况,统筹谋划,量力而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突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四、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科技培训处、监督管理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应急救援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监察室、机关党支部等8个机构,行政编制20名,实有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他各处室相关工作人员1-3人。另设局直属事业单位1个,即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事业编制15人,现有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