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立绿道连接线功能进一步提升。通过优化调整线路、实行交通管制、设置专用标识、强化安全和绿化措施等方式,提升改善绿道网连接线周边的景观环境。(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五)编制并实施城市绿道网建设规划。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相关技术指引要求,抓紧编制各市的城市绿道网建设规划,明确城市绿道网的建设时序安排。城市绿道网建设规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技术审查后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审批印发,并于2011年5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省将依此对各市的城市绿道网建设工作开展检查考核。(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六)城市绿道网主干框架基本贯通。以居住社区、中心商业区、公共交通枢纽以及大型文娱体育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为重点地段,有序开展城市绿道网建设,力争2011年底前实现城市绿道网主干框架路段的基本贯通,并结合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社区绿道网。(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七)绿道网综合功能和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广泛开展绿道网旅游观光、乡村体验、文化展示、餐饮野炊、野营郊游、科普教育、体育健身、影视拍摄、宣传推介等活动,让绿道网更加贴近群众生活,充分发挥其综合功能和效益。(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八)绿道网制度建设有序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绿道网建设、管理、维护等方面的长效运营机制。深圳、珠海市要开展绿道网建设管理的立法试点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及时开展全省绿道网建设管理的立法工作,确保绿道网规划建设有章可循。(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二、谋划全局,推动绿道网建设逐步向全省延伸
(一)组织编制《广东省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明确全省绿道网规划建设的原则和要求,构建全省绿道网主干框架;指导粤东西北地区开展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二)以《广东省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为指导,组织编制粤东西北各市绿道网建设规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技术审查后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审批印发,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市政府负责)
(三)粤东西北各市选取本市1-2个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绿道网建设工作,并在2011年底前建成绿道网示范段,为全面铺开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积累经验。(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市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