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赣人社字〔2010〕508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志办公室,省直各有关修志机构: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2005年开展第一次全省地方志系统表彰先进活动以来,我省地方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甘于奉献,为修志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修志工作者爱岗敬业、锐意进取,不断开创修志工作新局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志办公室决定,授予南昌市史志办公室等5个集体“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卢慧芳等8名个人“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享受市(厅)级劳动模范待遇。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
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地方志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坚定信念、胸怀大局、铁心修志的崇高思想;学习他们求真务实、纪律严明、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开拓创新、自强不息、锲而不舍的进取精神,全面贯彻落实《
地方志工作条例》和《
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为实现全省地方志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名单(5个)
南昌市史志办公室
分宜县地方志办公室
鹰潭市地方志办公室
抚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江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年鉴处
附件2
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8名)
周 骥 彭泽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郑廷桢 赣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