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由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负责对小区改造预算进行审核把关,最大限度节省开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由市审计、财政部门负责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使用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专款专用。
六、责任分工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此次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市房产局,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各区政府负责老旧小区的调查摸底,提报本区的整治改造计划,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居民讨论整治改造方案,协调各类矛盾纠纷,组织改造工程竣工的初验,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等。
(二)市财政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预算审核和决算,筹集市本级资本金,并列入年度预算等工作。
(三)市规划局负责做好新增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拆除违章建筑工作。
(五)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对小区周边的街、巷、路灯、道路等环境设施进行整治改造,对小区垃圾清运点进行建设和完善。
(六)市环保局负责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及扰民现象进行整治。
(七)市审计局负责对整治改造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审计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改造是惠及民生的好事,也是今年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协力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整治改造工作要体现公平,阳光操作,相关部门要做好评估规划,分清轻重缓急,充分利用有限资金,确保改造任务的完成。
(三)施工单位在维修改造过程中,要做到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均留有影像资料,绘制图纸,并标清各项数据,要有监理人员签字验收。涉及到居民的改造项目,要有居民签字认可,共用部位应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签字认可。所有资料均应在工程竣工后统一交市房产局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