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
我市城区现有老旧住宅小区84个,涉及住宅1624栋,建筑面积约950万平方米。有56个老旧小区(约489万平方米)由于房屋共用部位和配套设施无法落实维修责任主体或维修责任主体无法履行维修责任而成为弃管小区。普遍存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居民生活不便等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利用五年时间,对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实施整治改造工程。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提升和推进我市住宅小区总体水平,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治理小区环境“脏、乱、差”,完善小区功能为重点,进行全面综合治理改造,逐步改善小区环境质量,努力为居民打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适宜人居的良好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2011年起至2015年止,全面完成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任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根据房屋建设年限、小区环境等条件,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评估分类,分步实施。2011年将首批改造13个(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已影响群众正常生活,急需维修改造的小区。
三、整治改造内容
针对我市老旧住宅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整治改造内容如下:
(一)小区面貌改观工程
1、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建设;
2、清理楼道乱堆杂物及各类小广告;
3、整治“脏、乱、差”,取消垃圾道,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
(二)房屋修缮工程
维修屋面防水,对房屋外墙及楼道墙面进行维修和粉饰,对破损的屋檐、台阶、楼梯扶手、散水坡和雨搭进行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