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立足铜陵实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整合各类有效资源,优化设施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适度普惠。在做好困难老年群体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服务对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推动老年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坚持建管并重、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标准体系和规章制度,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三)总体目标
以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增强社区照料功能,加强机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机制。到“十二五”末,实现“让每个老年人都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目标。
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养老服务网络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市、县(区)两级应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加盟服务资格审查等功能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按照统一名称、标准、标识的要求,在街道(乡镇)建立养老服务中心,在城乡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应具备简单的学习娱乐、午间休息、日间照料、衣被清洗、协助订餐等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农村社区也可开展相关服务,采取非营利化运作方式。建立市养老服务信息中心,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建立健全老年人应急救助网络。到2012年,市、县(区)两级都要建成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到“十二五”末,建成市养老服务信息中心及网络,所有街道(乡镇)建成养老服务中心,所有城乡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并可以有效运行。
(二)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在新建居民小区、旧城旧村改造和社区整合时,要将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一般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时,要按照功能整合、配套完善的要求予以统筹考虑。同时通过新建、购买、租赁或改扩建现有“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中心(室)等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的办法,多渠道解决养老服务设施缺乏问题。广泛开展建设老年“宜居社区”活动,将社区辖区单位参与养老服务纳入“文明单位”考核指标。全市各类教育、科技、体育等资源要优先、优惠向老年人开放。“十二五”期间,确保建成市老年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