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继续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关于出差、会议、公务接待等管理规定要求。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1、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会同省监察厅严肃查处城乡规划工作中权钱交易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群众关注的民生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对违法违规企业加大市场清出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促进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平台建设。
2、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会同相关部门集中查处挤占挪用资金、违规贷款、违规购买国债、受委托银行违规转存资金和骗提骗贷行为。严格执行缴存政策,纠正不建不缴、少缴漏缴等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
3、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利用《政风行风热线》这个平台,就城镇房屋拆迁、工程质量安全、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等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与人民群众互动,认真解答群众投诉,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整改纠错机制,推行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运行。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单位结合工作岗位实际情况从业务流程、操作程序入手,逐项查找和分析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分析危害和影响程度,提出对应的防控措施。
三、治本清源,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结合发生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案情,分行业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要求,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培养。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教育、疏导等手段和方法,提高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