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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春风行动暨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春风行动暨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2011年全市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活动的通知》(固政办发[2011]2号)文件后,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抢抓转移就业黄金时机,主动加强与福建、京津唐、长三角和珠三角用工企业和劳动部门的对接与考察,巩固和拓展转移就业基地,确保了全市春风行动暨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的有序进行。据统计,目前全市各级政府已组织转移12435人,还有2831人将通过政府组织赴北京、东南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实现转移就业,为了切实做好全市春风行动暨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继续做好全市春季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各县(区)要继续抢抓东南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企业用工紧缺的黄金时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转移就业基地,加强与区内外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对接与考察,签订用工协议,组织落实一批待遇好,用工时间长的岗位,扩大转移规模,提高转移就业工作质量,积极引导和帮助更多的现有农村富余劳动力走出家门到异地实现就业创收。同时,要与当地用工企业协商,由企业缴纳就业人员的工伤、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费,使他们成为真正的产业工人。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做好转移就业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一)各县(区)要严格按照企业用工条件和要求,利用春季农闲时间,深入乡(镇)、村(组),广泛开展用工信息宣传、动员和组织培训,严把人员素质关,确保转移就业人员质量。
  (二)鉴于目前正值春运高峰,对即将输送的和今后有组织输送的转移就业人员,各县(区)政府和转移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转移就业工作方案,按照“成熟一批,组织一批”的原则组织转移,确保转移就业人员安全抵达目的地。
  (三)对已经外出的转移就业人员,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我市外出务工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固政办发[2010]72号)要求,建立转移就业实名制登记管理制度,加强转移就业人员的输前、输中、输后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做到转移就业人员家属放心、转移就业人员称心、用工企业舒心,提高就业稳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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