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实施市区公用设施完善工程。投资940万元,硬化东风巷等10条2.3公里小巷道路;投资962万元,改造和平路等3条道路人行道4.1万平方米;投资775万元,新建垃圾中转站5座,新建、改建公厕10座,配置街道果皮箱300个;投资479万元,新安装道路路灯350套;投资766万元,绿化四中旧址、古雁路等,新增绿化面积255亩;完成六盘山热电厂城市供热主管网后续工程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大供热并网扩容步伐,使集中供热率达到70%以上。负责人:黄雅杭;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林业局、财政局、原州区人民政府。
16、实施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大力开展民营企业家、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能人“六大创业行动”。创办小企业300个,培养小老板300个,创造新岗位3000个;开展创业能力培训900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亿元,带动3000人实现就业;积极争取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元以上,扶持青年创业项目20个以上。负责人:李守银;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17、认真组织实施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在原州区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0000亩,争取建设资金1000万元;开发补充耕地10000亩;实施隆德县渝河流域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争取投资660万元。负责人:黄雅杭;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原州区人民政府、隆德县政府。
18、完成全市123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划分以及设立标志牌、警示牌、界桩、围网等建设任务,使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项目总投资492万元。负责人:范宏明;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水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9、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实行禁牧补贴,以草原承包面积为准,每亩补贴6元;实行牧草良种补贴,以2009年以前人工草地面积为准,每亩补贴50元,进行更新补种。负责人:马吉;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
20、新建“户用沼气”1000座;投放太阳能灶8000台、太阳能热水器2000台。负责人:马吉;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1、新建农村客运招呼站70个,概算投资140万元。负责人:田治富;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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