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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关于沿海公路(唐秦界至曹妃甸新城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河北省水利关于沿海公路(唐秦界至曹妃甸新城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冀水保〔2010〕129号 2010年7月29日)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审批〈沿海公路(唐秦界至曹妃甸新城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唐交规字[2010]75号)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沿海公路唐山市境内全长112.596公里,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本工程为唐秦界至曹妃甸新城段改扩建工程,包括主线和连接线两部分。其中主线起于姜各庄大桥北头,途经乐亭县、滦南县、唐海县,终于唐海县的古柳公路,全长61.1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共设特大桥1座,大桥2座,中桥9座,小桥30座,涵洞74道,分离式立交4处,平面交叉3处,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2处,加油站1处;连接线起于青乐线黄口,终于姜各庄林场,全长7.7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设置大桥1座,涵洞5个。本工程总占地281.52公顷,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762.7万立方米,估算总投资25.9亿元,计划2010年开工,建设期18个月。
  本工程位于滨海冲积、洪积平原、海河流域滦河水系,项目区土壤类型以滨海盐土为主,现状水土流失轻微。
  二、同意方案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布局,可以作为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预测本工程建设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10.02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及其实施进度安排。水土保持措施应当与主体工程统一安排,及时实施公路排水、护坡和绿化工程。桥梁施工区应做好泥浆处理和排水措施,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汛期施工应做好各施工场地的临时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恢复植被。
  五、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本工程建设阶段水土保持方案估算总投资4210.14万元。
  六、建设单位在本工程建设阶段应当落实以下工作:
  1、将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要求和投资落实到下阶段工程设计、招标合同和施工组织之中。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文件应报送河北省水利厅备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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