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唐山乐亭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冀水保〔2010〕135号 2010年7月30日)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批唐山乐亭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华北电网有限发展[2010]157号)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唐山乐亭500kV输变电工程位于唐山市乐亭县和滦南县,包括新建乐亭500kV变电站和新建滦南安各庄变电站至乐亭变电站500kV输电线路,线路路径全长59.838公里,其中新建59公里、改造0.838公里。工程总占地30.83公顷,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19.64万立方米,估算总投资95014万元,由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计划2010年开工,建设期12个月。
本工程地处滨海平原,项目区现状水土流失以水力微度侵蚀为主。
二、同意方案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布局,可以作为本工程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预测本工程建设期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5.21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及其实施进度安排。水土保持措施应当与主体工程统一安排,及时实施排水、拦挡和绿化工程。各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恢复植被或耕地。汛期施工应做好施工场地的临时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五、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估算总投资389.92万元。
六、建设单位在本工程建设阶段应当落实以下工作:
1、将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要求和估算投资落实到下阶段主体工程设计、招标合同和施工组织之中。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文件报送省水利厅备案检查。
2、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和监理人员分别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及时编制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报告
3、及时通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水土保持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前应当向省水利厅申请验收水土保持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