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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清凉江衡德路马朗桥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清凉江衡德路马朗桥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冀水建管〔2010〕95号 2010年8月12日)


衡水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你处《关于衡德路马朗桥拆除重建的请示》(衡交公路函〔2010〕19号)及委托衡水华泽工程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清凉江衡德路马朗桥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2010年5月11日,我厅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并形成《〈清凉江衡德路马朗桥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以下简称《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评审意见》,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衡德路马朗桥位于清凉江上,清凉江系我省黑龙港流域主要排沥河道,同时又是引黄入冀总干渠,具有排沥输水双重功能,为确保该河排沥输水不受影响,对马朗桥重建工程进行防洪评价是必要的。
  二、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马朗桥的设计防洪标准应为100年一遇。鉴于投资因素,你处承诺降低防洪标准运用。考虑到降低标准运用对工程自身防洪安全将构成威胁,而对区域防洪不会造成影响,因此同意该桥降低标准至不低于清凉江现状防洪标准。
  三、桥梁与河道交角80度,满足相关要求。在降低防洪标准的情况下,桥梁设计梁底高程21.6米(国家85高程基准)基本满足要求。重建桥梁长度140米,压缩了现有河道过流断面,应按河道现状增建至少不少于170米。因该桥紧临石德铁路桥,为减小阻水,该桥桥墩布设应与铁路桥桥墩对应布置,同组桥墩中心线应与河道水流方向平行。
  四、桥梁修建缩窄了过水断面,流速有所增加,应对河道主槽岸坡进行防护,防护范围为桥梁投影上缘以上30米至下游铁路桥,护砌基础埋深至冲刷线以下0.5米,护砌高度与滩地齐平。河道护砌工程应由具有相应水利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按照水利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投资计入桥梁工程总投资内。护砌工程初步设计由衡水市水务局审批。
  五、为防止旧桥墩阻水,旧桥墩墩柱应拆至冲刷线以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水利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和施工期防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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