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大型散货码头和深水航道建设。“十二五”期间,要建成福州港罗源湾将军帽作业区15万吨级泊位(结构30万吨级)、可门作业区4号和5号泊位(结构30万吨级)、可门作业区10号和11号码头扩能工程以及福州港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3号泊位,建成湄洲湾港罗屿作业区25万吨级泊位(结构40万吨级)、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一期工程、斗尾作业区中化炼油项目配套30万吨级原油码头和漳洲古雷作业区南2号码头(结构30万吨级)等大型散货泊位,完成湄洲湾40万吨级航道、古雷港区航道二期工程等航道项目的建设,加快推进可门作业区8号和9号码头泊位、湄洲湾港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结构按40万吨级)、三都澳原油储备码头和LNG码头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四)着力完善港口集疏运通道等公共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向莆、厦深、合福、衢宁、长泉等出省干线铁路建设,2012年,罗源湾和湄洲湾南、北岸铁路支线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和临省配合,早日贯通联系纵深腹地的高速公路,加快建设湄洲湾南、北疏港高速公路,力争2015年建成罗源湾南、北岸疏港高速公路;在沿海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建设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并推动成品油管道向社会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至2015年,其他为临港产业服务的港湾也要力争形成较完善的集疏运体系,保障大宗散货运输便捷高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需要,着力完善大宗散货港口的供水、供电、通讯、导助航、口岸查验、检疫处理、拖轮、安全、环保和事故应急等公共配套设施。
三、大力推进临港产业和物流业发展
(五)发挥大宗散货运输服务临港产业发展的功能。围绕建设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和建设宁德溪南、白马、漳湾,福州罗源湾、福清湾、江阴,莆田兴化湾南岸、湄洲湾北岸,泉州泉港、泉惠,漳洲招银、港尾、古雷等一批临港产业集中区和物流基地,着力发展石油化工、冶金能源、大宗散货中转储运等临港产业链项目,创新工作机制,实施项目带动,促进临港产业与港口互动发展。围绕培育和壮大临港产业集群,根据产业布局规划,加快现有临港产业整合调整和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引导内陆大型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向沿海港湾转移和集聚,促进大宗散货运输集中发展。
(六)积极拓展港口的大宗散货物流功能。进一步理清产业、腹地、中转、储备等四条大宗散货物流链,重视仓储设施、保税物流园区、集散市场建设对促进大宗散货物流发展的重要作用,通过海铁联运、管道运输等方式,着力打造大宗散货物流产业链;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物资储备局、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在我省湄洲湾、罗源湾等布局建设战略储备基地;努力培育一批大型港口物流企业集团,吸引大型央企在湄洲湾、罗源湾布局建设石油、矿石、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在福州港松下港区布局建设粮食储备库;督促火力发电、石油化工等企业加大原材料等物资储备力度,保障生产正常运行。依托罗源湾、湄洲湾大宗散货接卸转运中心等物流平台,拓展物流环节中的采购、加工和配送功能,积极开展筛煤、配煤等增值业务,为我省和周边省份的电厂、钢厂等工业企业提供配煤服务,促进港口物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