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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局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通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局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通知
(川食药监发〔2011〕13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卫生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47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按照《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深入地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积极营造人人关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努力提高当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二、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各地要按照《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内容,结合当地实际,面向全社会,有计划、有重点地统筹安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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