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表彰全省粮食行业“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皖粮法〔2011〕20号)
各市、县粮食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全省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以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紧紧围绕粮食流通产业改革和发展大局,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粮食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全省粮食流通法制化水平明显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表彰先进,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省局决定:授予合肥市粮食局等30个单位“全省粮食行业‘五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徐文伦等70位同志“全省粮食行业‘五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再创佳绩。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全面推进我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安徽省粮食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全省粮食行业“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30个)
合肥市粮食局
淮北市粮食局
亳州市粮食局
宿州市粮食局
阜阳市粮食局
淮南市粮食局
滁州市粮食局
六安市粮食局
马鞍山市粮食局
巢湖市粮食局
宣城市粮食局
铜陵市粮食局
安庆市粮食局
黄山市粮食局
肥西县粮食局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局
蚌埠市粮食局第三仓库
固镇县粮食局
界首市粮食局
天长市粮食局
六安市金安区粮食局
庐江县粮食局
芜湖县粮食局
南陵县金谷粮油收储公司
泾县粮食局
池州市贵池区粮食局
桐城市粮食局
黄山市黄山区粮食局
安徽科技贸易学校
安徽经济技术学校
二、先进个人(70位)
徐文伦 合肥市包河区粮食局
张宏树 肥东县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