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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阜城安置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阜城安置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阜政办〔2010〕74号)


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阜城安置房建设步伐,妥善安置被拆迁群众,切实维护广大被拆迁户的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阜城安置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安置优先,统筹规划、科学组织,创新模式、注重实效,规范运行、完善机制”的原则,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拆迁户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缩短建设周期,切实消除超期安置现象,着力构建平安拆迁、和谐安置的良性局面,促进我市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整体协调联动。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部门互动”的原则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科学组织实施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成立阜城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在市城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对阜城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建立健全科学有序、责任明确、分工合作、高效运转的安置房建设工作机制。

  (二)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安置房工作制度建设,细化管理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安置房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实行安置房建设管理报表制度和数字化、信息化管理,规范安置房建设和安置过程中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使用。进一步加大安置房建设、分配、使用及流向的清理登记和监督管理力度,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

  (三)平衡拆迁安置。根据年度拆迁计划,制订规模、区位、进度、数量相适应相适配的安置房建设计划,保持城市拆迁需求和安置房建设计划相平衡。各区及项目业主单位要统筹安排,提前谋划,积极运作,扎实做好安置房建设前期工作,有效缩短安置房建设周期;对已拆项目的安置房建设,要全面进行梳理,排出建设时间表,集中人员和精力,加快推进建设进度,逐步减少和消除超期安置现象。

  (四)依法规范操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规范程序,公平竞争,阳光操作,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执行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安置遗留问题,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安置房动态管理,严格证件审核认定,防止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依法查处违反规定擅自销售安置房、多占多享、重复享受安置政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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