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0〕10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0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2010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方案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
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规定,为推进我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2010年8月起对各镇街、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根据《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东莞市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如下考核方案。
一、基本原则
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各镇街、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和省属驻莞有关单位共75个(附件1)。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
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实行量化百分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及评分标准为:
(一)机构建设。主要考核各镇街、各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运作的基本情况。(10分)
(二)制度建设。主要考核各镇街、各单位是否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安排部署和检查落实。(10分)
(三)公开内容。重点考核各镇街、各单位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职责权限、联系方式、投诉反馈等基本信息的公开情况;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行政许可的内容、依据、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救济途径以及服务承诺的公开情况;公开目录的编制、更新和公开的情况;公开指南和工作年度报告的公开情况。(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