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企业新产品统计制度的执行与监管力度。
引导企业按照《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新产品认定、统计核算及考核奖励规定的通知》(杭统〔2006〕61号、杭经技术〔2006〕322号、杭科高〔2006〕177号、杭财企一〔2006〕870号)要求做好企业新产品的统计工作,确保不虚报、不漏报、不误报。各区、县(市)要对重点骨干企业的新产品统计工作进行排查,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六)加强对新产品产业化投融资的支持。
加大对投资大、周期长、技术难度大、市场前景好的重点创新产品产业化投融资的支持力度。建立更加高效灵活的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风险基金投资,按照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承担新产品产业化任务。鼓励各商业银行结合自身优势和业务需要,按照信贷原则加大对省级优秀新产品产业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担保机构等融资支撑平台建设,为新产品产业化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政策引导。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产业调整振兴和转型升级规划,强化产业导向作用。充分运用现有的财政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发挥产品创新政策的扶持和导向作用,引导企业产品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以及替代进口,通过技术攻关研发一批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促进企业新产品开发与信息化的融合,加大产品开发中工业设计的应用力度,推广低碳设计、绿色设计。推进节能减排产品创新,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利用先进技术实施节能降耗项目。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对行业及区域领先企业的新产品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由市财政按规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各区、县(市)也要配套相应的财政资金。同时,要进一步集聚土地等资源要素支持项目建设。完善和落实杭州市优秀新产品新技术奖评选制度,加大对获奖项目的宣传和扶持力度。
(三)加快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以提高中小企业产品创新能力为重点,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创新服务平台。通过资源整合,完善创新服务平台的研发、设计、信息咨询、质量检测、技术预警、行业数据库、人才培训等方面功能,并以此为载体,推动产品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各类协会开展行业技术规划、评估和咨询等科技服务。建立完善产品创新专家库,充分发挥各类专家的智力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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