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达25%以上,市级以上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达到700家,建立技术中心的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4%以上;每年认定省级工业新产品500项;基本建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适应市场需求的工业产品创新体系和社会服务支撑体系。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企业产品创新管理体系。
确立企业在产品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立以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为主要形式的研发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集团组建企业中央研究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品创新。积极鼓励企业开展省级工业新产品认定工作,充分发挥省级工业新产品的导向作用,带动全市工业产品创新发展。
(二)推进产学研联合创新。
充分利用国家高等院校、大院大所的科技资源优势,鼓励企业与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建研发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战略联盟以及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基地,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根据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双边、多边技术协作机制,加强高校院所与企业科技人员的互动交流。完善科研成果发布机制,引导高校院所及时通过各类信息平台发布科研成果;完善技术转移机制,鼓励高校院所的科研成果及时向企业转移,加大企业间技术成果转移支持力度;支持科研人员开展自主科研成果产业化活动。
(三)鼓励企业引进和培养各类创新型人才。
围绕企业产品战略,从目标、途径、措施等方面对企业人才培养进行合理、系统的规划,建立多种形式的人才开发培养体制机制。有针对性地引进各类创新型人才,特别是经验丰富、视野开阔、综合实力强的领军型人才。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保障创新型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激发其创新积极性。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化工作。
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产品,支持企业申请国内外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制裁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行产品开发。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承担省、国家、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将具有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及产品尽快转化为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标准并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