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产品创新指导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1〕3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产品创新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产品创新的指导意见
(市经委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战略决策,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产品创新的指导意见》(浙经信技术〔2010〕34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产品创新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通过新产品的创新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工业产品创新是区域工业经济自主创新能力的最终体现,也是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企业是实施产品创新的主体,随着产品更新换代速度的日益加快,产品创新能力已成为现阶段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工业新产品,已经成为反映企业市场敏捷度的主要指标、检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和增强市场有效供给的有效措施,也是决定工业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加强政府引导和产学研联合,以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为抓手,完善工业产品创新机制,建立健全工业产品创新管理体系,引导各类要素向工业产品创新集聚,最终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高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的工业新产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技术先进性原则。工业产品创新要在技术原理、设计构思和工艺材料等方面有所突破,主要技术指标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坚持自主创新原则。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的工业产品创新之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3.坚持效益优先原则。新产品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市场前景广阔,能替代进口产品,并对完善产业链、调整产业结构具有较强的提升和拉动作用。
4.坚持节能环保原则。工业产品创新需遵循国家节能减排、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开发节能降耗、清洁生产、保护自然环境效果显著的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