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东莞市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改善企业用工环境,优化企业管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粤府〔2010〕9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总体部署,立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服务,完善机制建设,全面统筹推进,形成“政府统筹、企业负责、社团共建、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我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以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为核心,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处置机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改进企业用工管理方式,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拓展职工发展空间,推进配套公共服务,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实现职工共享发展成果、体面劳动、尊严生活、自由发展。
三、组织机构与部门职责
市成立东莞市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力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局、市安监局、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工商局、市企业联合会等单位各一名分管领导作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局,负责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