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关于保定六九硅业22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冀水保〔2010〕102号 2010年7月8日)
河北省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保定六九硅业22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冀电发展[2010]140号)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保定六九硅业220kV输变电工程位于保定市,涉及徐水县、满城县、保定市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保定六九硅业220kV变电站1座、220kV送电线路2条(保北~六九硅业双回线路工程、保定西~六九硅线路工程)等。其中:保定六九硅业220kV变电站规划规模为4×240MVA,本期建设2×240MVA两卷变;新建220kV保北~六九硅业双回线路全长17公里,新建220kV保定西~六九硅业单回线路全长13.2公里。工程总占地7.04公顷,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7.92万立方米,估算静态总投资41648万元,由河北省电力公司出资建设,计划2010年开工,建设期6个月。
本工程地处华北平原区、海河流域大清河水系,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为褐土,现状水土流失轻微。
二、同意方案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布局,可以作为本工程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预测本工程建设期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3.77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及其实施进度安排。水土保持措施应当与主体工程统一安排,及时实施站区排水工程。输电线路施工结束后覆土平整,恢复耕地。
五、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本工程建设阶段水土保持方案估算总投资为80.87万元。
六、建设单位在本工程建设阶段应当落实以下工作:
1、将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要求和投资落实到下阶段工程设计、招标合同和施工组织之中。
2、委托有资格的监测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施工现场水土保持监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及时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报告。
3、及时通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前应当向河北省水利厅申请验收水土保持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