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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唐山津秦客专柳新庄220kV电铁牵引站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唐山津秦客专柳新庄220kV电铁牵引站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冀水保〔2010〕103号 2010年7月8日)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唐山津秦客专柳新庄220kV电铁牵引站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唐供电发展[2010]231号)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唐山津秦客专柳新庄220kV电铁牵引站配套工程位于唐山市滦县,包括扩建唐山东安220kV变电站2个出线间隔、新建东安变电站至柳新庄牵引站2条线路,路线全长19.5公里。工程总占地7.04公顷,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2.42万立方米,估算总投资5361.73万元,由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计划2011年开工,建设期12个月。
  本工程地处燕山山脉低山丘陵和冲积平原、海河流域,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为褐土。项目区现状水土流失轻微。
  二、同意方案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布局,可以作为本工程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预测本工程建设期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3.38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及其实施进度安排。丘陵段塔基做好弃土处理。各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恢复植被或耕地。
  五、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本工程建设阶段水土保持方案估算总投资为57.47万元。
  六、建设单位在本工程建设阶段应当落实以下工作:
  1、将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要求和投资落实到下阶段工程设计、招标合同和施工组织之中。
  2、委托有资格的监测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施工现场水土保持监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及时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报告。
  3、及时通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前应当向河北省水利厅申请验收水土保持设施。
  七、建设单位应在本方案批准后15日内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达唐山市水务局和滦县水务局,并回执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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