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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五)提高蔬菜产业发展的风险防范水平。努力探索建立蔬菜产业风险防范机制,规避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按照业主自筹、企业投入、政府补助的办法,探索设立蔬菜风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鼓励保险公司在蔬菜行业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提高蔬菜生产的抗风险能力。建立蔬菜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加大信息收集和发布力度,用信息引导生产,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对接中央“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根据本地生产消费特点,完善地方“菜篮子”产品储备体系,统筹产销平衡,维护市场稳定。充分利用省内资源和省外市场,搞好产销衔接,平衡蔬菜供求。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制定自然灾害防治预案,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措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一)切实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将蔬菜产业发展和解决蔬菜季节性短缺问题作为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将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产销衔接顺畅、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风险控制迅速有力、农业生态环境得到保护等纳入各地“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推动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各市(州、地)要抓紧制定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在2011年1月底报省人民政府。

  (二)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已设蔬菜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农委,负责协调解决蔬菜产业发展重大政策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扶贫办、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作为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各地蔬菜产业发展的检查督导。要尽快制定和落实《“十二五”贵州省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各地要切实重视和加强领导,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蔬菜产业发展,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成立贵州省蔬菜行业协会,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蔬菜产业发展涉及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紧密配合,整合项目,增加投入,加强监管,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共同推进蔬菜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把蔬菜产业发展纳入农民增收的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市(州、地)要根据国发[2010]26号、国办发[2010]18号文件和本意见精神,结合《“十二五”贵州省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抓紧编制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蔬菜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切实推进我省蔬菜产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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