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局开展原创漫画作品扶持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文网发〔2010〕895号)
各动漫企业、创作者(团队):
为鼓励北京市原创漫画艺术创新,促进动漫产业健康发展,打造中国动漫的民族品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
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市发〔2008〕33号)和《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办发〔2006〕30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市文化局制定了《北京市文化局开展原创漫画作品扶持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发布30日后实施。
联系人:谢渝、马丙忠
联系电话:82210764 82210766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化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北京市文化局开展原创漫画作品扶持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北京市原创漫画作品扶持申请表
附件1:
北京市文化局开展原创漫画作品扶持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为鼓励北京市原创漫画艺术创新,促进动漫产业健康发展,打造中国动漫的民族品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
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市发〔2008〕33号)和《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办发[2006]30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市文化局拟开展“原创漫画作品扶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推动原创漫画创作,鼓励艺术创新、推广和传播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中国文化底蕴与时代精神、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漫画作品,大力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漫画作品。
二、申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