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中医药〔2011〕8号)
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201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总体部署,我局研究制定了《201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我局。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201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在深化医改中全面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主线,围绕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和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两大根本任务,突出抓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打造中医专科品牌、培育中医药人才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开创我省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一、积极争取完善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认真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促使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的决定》,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中医药发展大会。发挥省中医药工作厅际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争取中医药发展政策,完善相关保障措施,抓好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中提高使用中医药有关费用补偿比例政策的落实;编制特色中药制剂目录,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并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之间实现调剂使用。按照全省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分步实施中医药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及时掌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动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抓好中医临床路径和中医电子病历试点,探索按病种收费等中医药服务收费方式。围绕制约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组织开展中医药专项政策研究。
二、进一步健全、壮大中医药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