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负责各学校内草地、绿化区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
林业部门负责加强木本植物的调运检疫工作,以及山地、林地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红火蚁伤人事件的治疗和病例统计;
旅游部门负责督促旅游景区做好红火蚁疫情的监测及防控;
经济和信息化、外经贸部门负责督促工业园区、口岸和码头地区做好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防止红火蚁的传入传出;
宣传部门负责引导媒体正确宣传报道红火蚁有关情况;
财政部门负责及时安排拨付红火蚁防控应急经费。
五、封锁控制和扑灭
红火蚁发生区所在地相关部门对发生区内的蚁巢和红火蚁活动区域设置醒目的标志和界线,并采取措施进行封锁控制和扑灭。
(一)封锁控制。
对红火蚁发生区内物流货运站、码头、车站、停车场、主要交通干线两旁区域、有外运产品的生产单位以及物流集散地,有关部门要进行全面调查,货主单位和货运企业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红火蚁的防控工作。红火蚁危害情况特别严重时,经省政府批准,可在发生区周边主要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站,对外运的种子(苗)、花卉、盆景、草皮等植物产品和介质以及废旧物品进行检疫,禁止红火蚁发生区内土壤、垃圾、建筑余泥、堆肥外运,防止红火蚁随水流传播。
(二)防治与扑灭。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红火蚁发生区的垃圾及其他红火蚁滋生地,保持环境整洁。
经常性开展扑杀红火蚁行动,采用投放诱饵剂毒杀、喷药或用药灌巢等方法防控,直至扑灭红火蚁疫情。
六、防范叮蛰与伤人治疗处理
提醒群众不到红火蚁发生区活动,防止红火蚁叮蜇伤人。需在红火蚁发生区劳动作业的,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与红火蚁接触。被红火蚁叮蜇后,要及时对伤口进行处理。
七、调查和监测
红火蚁发生区及监测区所在地镇政府要加强调查和监测,做好监测结果记录,保存记录档案,定期汇总报送市农业局。其他地区要加强对来自红火蚁发生区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和监测,防止红火蚁传入。
八、宣传引导
宣传部门要积极引导媒体正确报道红火蚁发生及疫情控制情况。有关新闻和消息应通过政府部门正常渠道获取,防止炒作,避免失实报道引起社会不安。要利用适当的方式进行科普宣传,重点宣传注意事项、防范知识、防控技术和伤人防治方法。当媒体上出现不实报道或社会上流传谣言时,应立即正面澄清,加强舆论引导,减少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