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2010年度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第11次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以下简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任务顺利完成,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郭洪昌(市长)
副组长:沈庆怀(副市长)
翟应征(洛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姜 涛(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耀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建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谷树森(市财政局局长)
李明智(市环保局局长)
孟红兵(市住建委主任)
黄清旭(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潘跃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汉智(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冠瑜(市政府副秘书长、伊洛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王永兴(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主任)
丁黎升(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
赵力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新区国土环保局局长)
高士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耀虎(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刘尚进(偃师市市长)
张书卿(孟津县县长)
王玉峰(新安县代县长)
侯占国(伊川县代县长)
黄晓玲(宜阳县县长)
马春强(汝阳县县长)
张献宇(洛宁县县长)
昝宏仓(栾川县县长)
李大伟(嵩县县长)
王自文(涧西区区长)
陈淑欣(西工区区长)
钱 群(老城区代区长)
张文选(瀍河区区长)
李钢锤(洛龙区区长)
吴立刚(吉利区委副书记、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赵建国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