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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会展便利化工作规程的通知

  市发改委:主要负责我市会展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发展远景目标。

  宁波海关:主要负责展览企业进出口展品申报管理、单证审核、查验管理、税费征收及企业注册登记等海关管理业务中的便利化问题。

  宁波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进出境展品及包装物、人员、运输工具等的检验检疫申报、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中的便利化问题。

  市外经贸局:主要负责国际性展会的审核、登记以及境外来华办展工作中的便利化问题。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会同市会展办拟订会展扶持政策,以及在财政资金申请、审核和拨付工作流程中的便利化问题。

  市国税局:主要负责展览企业在办展业务中涉税事项的便利化问题。

  市交通局:主要负责协调会展活动期间大交通的协调保障的便利化问题。

  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会展活动的市场监管工作及会展企业注册登记中的便利化问题。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会展活动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许可工作中的便利化问题。

  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会展活动在食品卫生安全、医疗保健和疾病防疫工作中的便利化问题。

  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会展活动环境整洁、美化、市容整洁、公益广告审批中的便利化问题。

  市贸促会:主要负责出国境展会的管理、组织、促进工作中的便利化问题。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监督和有关案件的处理工作的便利化问题。

  市会展办:承担会展便利化的牵头工作,协调、服务会展活动。主要负责进出口贸易展会的培育、引进和申办的审核,以及会同市财政局按市政府展会资助政策核定资助资金中的便利化问题。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会展活动场馆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中的便利化问题。

  三、便利制度

  工作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按照立足长远发展,建立有效保障体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原则,全方位、多层次地采取会展便利化措施,为会展企业举办会展活动提供服务。

  (一)会展便利化问题的受理

  工作小组办公室承担对企业反映问题及要求的收集、整理归类和综合性问题协调办理、反馈的职责。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受理。企业反映问题及要求的收集途径包括:

  1. 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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