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
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切实加强对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 勇
副组长:叶双猛 市政府
施秉良 市机关事务局
成 员:薛永清 市直机关党工委
董维克 市发改委
刘兴祥 市机关事务局
陈德良 市监察局
叶春华 市经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