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制度落实,提高应急执行能力
(五)落实风险评估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并将执行情况纳入考核目标。落实建筑施工、危化品生产运输等重点单位,易发生滑坡岩崩、病险水库等重点区域,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以及防汛、防火等重点时期的隐患排查责任,认真抓好各类风险隐患的监控和处置工作。
(六)落实预警预测制度。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专项突发事件预警预测工作,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细化防范应对措施。加大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避免和减轻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
(七)落实协调联动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健全央地、军地联动机制,加强与驻青单位和驻青部队在防核生化、海上救援、海底搜救等方面的沟通联系,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合成作战能力。
(八)落实信息发布制度。抓好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全面实施《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与传播办法(试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把握突发事件的新闻舆论导向,提高应急工作新闻宣传的主动性。
四、抓好法制建设,提高依法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九)深入贯彻
突发事件应对法。定期组织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依法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
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完成《
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办法送审稿的起草任务。
(十)有序推进应急工作十二五规划实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细致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未来五年应急管理工作的详细规划或推进计划,做好与其他规划的有机衔接,按计划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划的重点项目建设。
五、抓好应急平台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十一)着力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未建成应急平台的区市和单位要加快立项审批进度,建立各类应急管理数据库和相关应用系统;已建成的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不断完善平台各项应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