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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情况和优秀单位表彰的通报


  2.培训能力再上新台阶。全省通过公开竞争方式,择优认定了近800家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建立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5个,开发适应远程培训的课件232个,培训能力与产业转移升级需求逐步匹配。梅州市紧扣烟草、建材等六大支柱产业发展需要,开设相关专业培训课程,并积极打造“客家大嫂”等培训品牌,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积极性大大提高。广州、佛山、肇庆等市开展广佛肇职业教育培训合作,推动建立跨区域合作培训模式。中山、茂名两市共建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根据中山市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订单式”培训。阳江市将“双转移”与“双到”扶贫开发工作紧密结合,2009年组织3650名革命老区、贫困户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培训后转移就业率达96%。河源市实施“一县一品”的特色农业发展战略,采取集中办班、现场指导、示范引导等形式开展实用性的农业科技培训。

  3.工作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各地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政策体系,不断推进工作保障和监管机制建设,各项基础工作扎实开展。一是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摸查,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系统。二是各地级以上市都创建了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工办事提供一条龙服务。三是各地对重点培训机构实行绩效挂钩考核制度,普遍引入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建立督导检查制度,把好培训质量关。省、市对各地培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外聘审计、联合检查等形式严格进行审计核查。四是财政投入逐步加大,如中山市、佛山市2009年分别筹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2500万元和1400万元。梅州市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激励机制,市财政专门安排900万元竞争性扶持资金,从2009年至2011年,每年对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3个县(市、区)各给予100万元奖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培训转移就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大部分市按照统一标准拨付补助资金,普遍存在培训项目少、培训工种单一或趋同的现象,培训后农村劳动力素质能力与产业转移升级要求仍不完全适应。受薪酬待遇低、竞争激烈等就业环境影响,以及因城乡差别导致的待遇差距,使农民工对城镇归属感不强,转移就业稳定性仍需提高。一些地方对培训鉴定过程监管不严,出现冒名顶替参加技能鉴定考试等情况。二是一些地方对农民工及农村劳动力情况摸查不清,发动不足,需要对企业和农民工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三是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县(市、区)级的培训机构培训条件较差,一些种养殖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相关工种不能开展培训鉴定,部分市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和考评员队伍建设滞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相对薄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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