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积极研究和创新融资工具。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吸引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及国内各类中介服务组织进驻中山,积极培育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大力推进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扶持有条件的镇区建立新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探索建立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型信用机制,推进农户信用等级制度建设,加快开展“信用村”建设,探索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创新涉农贷款担保方式,探索多户联保、结对互保等民间担保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农民宅基地的抵押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逐步丰富保险品种和扩大保险范围,为现代农业构筑风险防范和转移分摊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及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向中心商务区集中,发挥金融产业的集聚效应。(金融工作局牵头,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国资委、银监分局和试点镇区配合)
(四)探索建立低碳经济发展机制。加快以适应低碳经济发展为目标的全方位改革,研究建立企业能耗、污染物排放以及安全、质量、技术等市场准入制度,形成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创建低碳经济试点市,大力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开展产业推广、装备研发应用、低碳技术孵化等方面试点工作,制定加快新能源利用发展和建设的鼓励性政策、法规和制度,重点扶持发展风电装备、LED(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汽车动力和控制系统、太阳能设备和生物质能设备制造等新能源产业。加大对新能源利用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领域。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开展建设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公交油改气和建筑节能。(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配合)
三、改善民生保障,部署实施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逐步实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通过建立市级医院与镇级医院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关系、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等方式,缩小城乡医疗服务差距。加快建立本市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探索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和财政补贴、提高基本医疗药物零差率的补偿等渠道,制订有关补偿措施,选择3-5家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实施药物零差率政策并逐步向全市推广。选取有条件的公立医院作为试点进行改革,重点探索改革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试行绩效考核责任制和评价制度。鼓励民资和外资兴办各类医疗机构。(市卫生局牵头,财政局、外经贸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