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2010-2012年经济社会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府办〔2010〕56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2010-2012年经济社会改革工作要点》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中山市2010-2012年经济社会改革工作要点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全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确定2010-2012年我市经济社会改革工作要点如下:
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创新审批方式。完善政府公共服务模式,推进创新审批方式改革试点建设。围绕创新审批流程、审批方式、审批服务模式、审批资源共享模式、审批标准化体系、审批监督机制、审批管理机制和审批管理人才培养方式八个方面,开展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优化审批流程、合并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以重点建设项目协同办公系统为突破口,推进工程报建网上并联审批。推进跨行政区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托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平台重点在公安部门实现“服务措施一网办”。推进从“有线”到“无线”的创新,在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乡规划、卫生等部门率先探索移动办公。推行电子印章、电子归档。支持条件成熟的镇区作为试点,建立镇区行政服务中心、社区政务服务代办点。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研究工作,建立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完善电子政务综合监察平台。(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编委办、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卫生局、法制局、城乡规划局、档案局和试点镇区配合)
(二)开展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和行政审批事权下放目录,选取2-3个具备一定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的镇区为试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简政放权。除需由市政府协调管理的事项外,重点研究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经济和信息化、外经贸、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旅游、农林水利、教科文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质监、安全监管等方面管理权限的下放事项,通过直接或委托等方式下放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并利用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平台网上办理。(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编委办、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安全监管局、法制局、城乡规划局、旅游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试点镇区配合)
(三)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行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制度等,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遵循“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分类指导,分级实施,分步到位,先易后难,认真抓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各环节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首次人员聘用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财政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