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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农业救灾扶持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救灾资金补贴的范围、对象和用途
  (一)补贴范围。主要用于恢复、扩大冬季瓜菜生产、畜牧业生产和动物防疫、水稻绝收损失补贴及整地备耕补贴等。
  (二)补贴对象。主要是重点灾区的本市农民,兼顾其他受灾农民,同时考虑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受灾农业单位。
  (三)补贴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冬季瓜菜恢复生产所需的种子种苗和整地备耕费用,畜牧业恢复生产畜禽种苗和动物防疫费用,水稻绝收损失和整地备耕费用补贴,以及贷款贴息等。
  四、救灾资金安排计划
  中央、省、市已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7,185万元,冬种瓜菜种子、种苗补贴尚缺口33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瓜菜基地和畜禽养殖小区修复重建补贴资金 300万元
  由市农业局根据各区农业(林)局、有关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申报的瓜菜基地、大棚设施和畜禽养殖小区受毁情况作出安排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二)冬种瓜菜种子、种苗补贴和育苗基地建设资金 2,765.2万元(已安排 2,435.2万元,缺口 330万元,由市财政解决)
  1. 冬种瓜菜种子、种苗补贴 2,665.2万元。根据市农业局下达各区冬种瓜菜指导性计划16万亩和各区10月29日止上报的冬种瓜菜育苗方式及面积,结合组织市纪检、市财政、市审计和3名农业专家到育苗基地共同核实的育苗成本,安排秀英区558万元(其中异地供苗16.6万元),龙华区500.5万元,琼山区971万元(其中异地供苗99.6万元),美兰区635.7万元。冬种瓜菜补贴面积按照实际移栽面积(不含套种、间种面积)计算,实行先种后补,集中育苗优先,有订单、有销路优先和一次性补贴的原则。
  补贴标准:(1)集中育苗:农民专业合作社、瓜菜运销大户、企业等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意愿选定品种,利用大棚、简易棚、小拱棚集中育苗、免费供苗给本市农户种植,根据育苗成本确定营养盘育苗每亩种子、种苗补贴332元、裸根苗育苗每亩种子、种苗补贴 250元。(2)分散育苗、下种种植:分散育苗和下种种植的农户每亩种子、种苗补贴100元。
  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局将资金拨付给各区农(林)业局,由各区农(林)业局按照有关的资金拨付程序再行拨付,各区农(林)业局、各镇政府负责具体的发放工作。按照“公正、公开、公示、快捷、高效”的原则进行核实后,确定享受补贴的育苗基地、农户及面积,及时将资金发放至育苗基地和农民手中。跨区育苗供苗的以幼苗移植大田所属区农(林)业局和镇核实,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育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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