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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项目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项目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商务局:

  为保证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建设项目质量,指导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建设规范实施好项目建设和政府部门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及验收工作,现将《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项目建设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印发你们。请你们依据本规范要求指导和督促试点企业做好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各地在《规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海南省商务厅反馈。

  二〇一一年二月九日

  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项目建设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使参加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要求进行建设,使建设方案与建设实物一致,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更好实现项目目标并通过项目验收,特制订本项目建设规范。
  第二条 本项目建设规范为试点项目的建设期间试行,经过试行后将完善并发布正式标准,正式标准发布后,按正式标准实施。本项目建设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海南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第三条 术语定义
  (一)产地集配中心
  海南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是以产地农产品集散为主,集集货、检测、预冷、分选、加工、冷藏、配货、收储、可追溯和信息平台等功能为一体,能够使农产品在产地实现统一分选包装、统一检验检测和统一配装的集散场所。主要功能是将海南产地生产的各类农产品迅速收集,通过安全检测后按客户的要求进行清洗、分拣、包装、冷藏等初级加工,然后通过标准化的物流作业程序送达到全国各地销地市场。
  (二)销地交易配送专区
  销地交易配送专区是指在指定的海南农产品主销区省、市选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内,按照规划设计,以海南农产品为主导产品而建设的集中展示、交易和配送场所,具备储藏、加工、包装、配送、可追溯、信息平台及交易结算等功能,以实现海南农产品交易和通过物流作业配送到销地各终端市场的交易配送作业区域。
  (三)商流链条
  商流链条是指各类海南农产品流通主体在产地、销地之间,通过投资合作,建立上联生产基地、下联零售终端,形成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的供应链条,以实现海南农产品销售和通过物流作业配送到销地各终端市场。商流链条具备检测、储藏、加工、包装、配货、可追溯、信息平台及交易结算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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