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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政督〔2011〕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现将《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体系,坚持改革创新、增强督导活力,改进督导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评价与监测并重,努力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
  一、贯彻《纲要》精神,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创新
  (一)学习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组织全省教育督导战线深入学习、讨论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大力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相关配套工作措施。召开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教育督导工作经验,谋划部署新形势下我省教育督导工作新一轮改革和发展。部署全省开展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鼓励地方先行先试。
  (二)启动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工作。适应建立“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新要求,以服务湖北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根本出发点,树立区域教育督导整体发展观念,推进区域教育督导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本着政府统筹、试点先行、分区推进、整体联动的原则,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探索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努力建立体系更加健全、机制更富活力、功能更显完备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完善督导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探索建立督学委派制度、督学驻会制度、督学责任区制度和第三方督导制度。
  (三)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探索实施有效监测的工具和方法,引导社会各方面科学评价教育工作,努力建立一套具有省级特点、符合教育规律、运作成熟、社会认可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承担国家在我省实施的第三轮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推进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样本省项目试点各项工作。做好实施区域基础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体系的调研和前期准备工作。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培训。
  (四)完善区域教育督导协作机制。召开“武汉城市圈”教育督导协作会议,交流各地开展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创新的思路和工作措施。研究区域教育督导一体化发展战略,推进“武汉城市圈”教育督导协同发展,提升整体实力。推动“鄂西生态旅游圈”教育督导协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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