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小麦抗旱保苗春管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小麦主产市、县(市、区)农委、财政局、供销社,辉隆农资集团股份公司:
为推动小麦抗旱保苗春管,确保肥水齐攻措施落实,促进苗情转化升级,努力夺取小麦丰收,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省农委、省财政厅、省供销社研究制定了《小麦抗旱保苗春管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2011年2月10日
附件1:
小麦抗旱保苗春管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根据省政府2月9日专题会议精神,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沿淮淮北小麦弱苗追施返青肥给予补助。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特制定实施指导意见如下:
一、实施范围
对阜阳、亳州、宿州、淮北、蚌埠、淮南、滁州、六安、合肥等9市33个小麦主产县(市、区)弱苗追施返青肥给予补助。
二、补助内容和标准
结合抗旱浇水,对三类苗追施返青肥。省财政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补助方式和操作办法
(一)补助方式。采用实物补助的方式(即每亩补助10斤尿素),由辉隆农资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按2000元/吨的价格(含到县运杂费),将尿素(符合国标GB2440-2001要求)供应到县(市、区)。
(二)操作办法。有关县(市、区)农业部门根据省财政厅财农〔2011〕110号文件下达的补助资金规模和小麦弱苗分布情况,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提出肥料分配意见,并于2月12日前将分配到乡镇的清单送县供销社。县供销社负责与辉隆股份公司相关配送中心及乡镇的衔接。辉隆股份公司要抓紧组织货源并于2月15日前将尿素就近送达到相关县(市、区)境内仓库、车站、港口。由县(市、区)供销社将肥料分送到乡镇,县(市、区)境内分送到户的运杂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乡镇政府对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辉隆股份公司各配送中心凭县(市、区)供销社确认的乡镇签字单据与县财政局结算。乡镇根据弱苗分布情况,将尿素按每亩10斤发放到户,农户认领后要有签字,并张榜公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