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电子政务专网建设的通知
(菏政办字〔2010〕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加快建设与整合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专网平台,进一步完善全市电子政务专网网络基础设施,推动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省电子政务专网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字〔2004〕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目标责任,统筹规划,加强对专网建设工作的领导
我市电子政务专网建设,以菏泽市电子政务专网为基础,按照“标准统一、设置合理、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总体要求,通过逐步规范完善与资源整合,基本形成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互联互通、公文交换、资源共享、协同办公的基础网络平台和信息交换平台,满足各级政府部门应用业务需求,具备密码管理、信任体系、网络管理、容灾备份、数据管理、信息交换、协同办公、应急指挥等各项功能,支持跨县区、跨部门、跨系统的网上办公业务应用,支持数据、语音、视频等应用。
电子政务专网建设要统筹规划。除国家和省有特殊要求的应用系统外,不得新建游离或独立于市电子政务专网以外的网络。凡专网规划的公共应用系统,不得重复建设。专网实行统一的网络协议和应用标准,遵循统一的地址、域名、路由、信任和授权体系、项目管理等规范。要逐步完善专网建设的标准和规范,重点完善业务协同、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信息共享和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标准。业务系统和信息库建设由各部门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专网应用项目必须符合规划要求,跨县区、跨部门应用项目的实施方案须报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电子政务专网在全市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全局性、基础性作用。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指导下的分工负责制。菏泽市市级电子政务专网平台建设由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办公自动化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各级政府办公室负责本地专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市、县区两级平台实现与所属部门的横向连接以及两级平台的纵向连接后,县以下部门和单位直接接入县级平台,不再单独建设。
二、加快专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